5年“小考”,海绵城市建设阶段性节点
5年“小考”,海绵城市建设阶段性节点
在2012年“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上正式提出“海绵城市”概念。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并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5年前,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出炉。5年来,多地进行了海绵城市建设。2020年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的“小考年”。
汛期又至。近日,许多城市都发布了雷暴预警,一下暴雨,短时降水量大,“城市看海”就成为一道无奈的“风景”。8月9日晚,北京一场暴雨即“水淹三里屯”,人车出行受到很大的影响。但这并不能否定海绵城市的试点成效。
城市内涝实际很大一部分原因涉及城市雨洪排水管道建设等问题,而“海绵城市”这个概念,具体涉及内容很多。海绵城市建设5年后从一些试点城市看,有的地方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不过,也有反映称,有的地方仍是“下暴雨看海”。
对此,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俞孔坚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过去的“海绵城市”试点范围是城市局部而非整个城市,建设效果显著,但要彻底解决城市的内涝问题,还需从源头开始,在更大范围内与国土生态治理、水利工程生态化、田园海绵化等系统治理结合在一起,用基于自然的理念,系统解决城市洪涝问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公开报道及相关部门报告不完全统计,除了此前公布的第一、二批30个试点城市外,截至目前已经超过400个城市作出了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规划方案,都是遵循上述《意见》提到的2020、2030年城市建设目标。
“从目前看,一些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吴钰川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如深圳、武汉、上海等城市内涝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不同的城市根据自身不同的特点在推进。
他表示,建设“海绵城市”并不是推倒重来,取代传统的排水系统,而是对传统排水系统的一种“减负”和补充,最大程度地发挥城市本身的作用。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
“目前深圳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利用植草沟、渗水砖、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来组织排水等规划设计理念,既避免了洪涝,又有效地收集了雨水。”吴钰川介绍说,海绵城市的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更多综合设计的长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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